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全面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育公平,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规范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1 号)等文件精神,用心营造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良好氛围。
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4.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5.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6.严禁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7.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8.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征订信息、链接等。
畅通监督渠道:如发现教师存在强制征订、推销教辅材料等行为,请及时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育体育局:0701-5888230
鹰潭应用工程学校:0701-2086375
请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继续关心、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监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保障!
图文编辑:林 丹
一审一校:陈 翀
二审二校:倪 龙
三审三校:韩 月